哪些人不属于人民?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概念里,人民的界定是怎样的,想知道到底哪些人不属于人民这个范畴,是违法犯罪的人都不属于吗,还是有其他的判断标准呢?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我国,“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能够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而不属于人民范畴的群体,在法律语境下常与“敌人”相关概念有一定联系。比如,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分子,他们的行为是对国家主权、社会稳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公然挑战,这类人就不属于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相关规定,像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他们站在了国家和人民的对立面。 还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比如一些进行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他们也不符合人民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专门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作出了规定。 另外,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行为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和法律准则,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不属于人民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详细规定。总之,判断哪些人不属于人民,关键看其行为是否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相悖,是否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和社会的基本准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