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名企业是由谁评定的?
我想了解下列名企业的评定主体。我有个朋友的公司,一直想成为列名企业,可不清楚到底是哪个部门或者机构来评定。也不知道评定标准和流程,所以想问问到底是谁负责评定列名企业,这样心里也有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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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名企业是一个相对较为宽泛的概念,通常指在特定行业、领域或者根据特定标准被列入名单的企业。不过由于“列名企业”并非一个有明确、统一界定的法律术语,不同情境下评定主体也有所不同。 在税收征管领域,比如出口退税的列名企业,通常由税务部门进行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税收遵从度、出口退税申报等多方面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能会被列为特定的类别,也就是所谓的“列名”。这里税务机关就充当了评定主体,通过一系列的审核、评估来确定哪些企业可以被列入名单。 在行业监管方面,如果是某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列名企业),一般是由该行业的主管部门进行评定。例如,在制造业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可能会根据企业的规模、技术创新能力、市场份额等因素,评定出行业内的重点企业并列入名单。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行业法规和政策,主管部门为了推动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秩序等目的进行评定。 在质量监管领域,对于质量信誉良好的列名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企业的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评定。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职责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和评估,将符合质量要求和信誉标准的企业列入名单,以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总之,列名企业评定主体主要取决于其所处的具体领域和评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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