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债务由谁承担?
我自己经营一家个体工商户,因为一些原因要变更经营者了。但店里之前有些债务还没还清,我就想知道,变更经营者之后,这些原来的债务到底是我来承担,还是新的经营者承担呢?有点担心之后会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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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市场经营主体形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而对于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条第1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如果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办理了注销登记和新的注册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原经营者对于变更前产生的债务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原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基于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而形成的。而新经营者一般不需要对变更前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新经营者与原经营者之间有特别的约定,比如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新经营者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原债务。 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如果只是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那么债务依然是以家庭财产来承担。因为家庭经营模式下,整个家庭是一个经营和债务承担的整体,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并不改变债务的家庭承担性质。但同样,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内部约定债务的分担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是具有一定效力的。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债务的承担一般遵循“谁经营,谁担责”的基本原则,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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