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我有一家个体工商户,现在打算转让出去。但转让前有些债务还没处理完,我就担心之后这些债务该谁来还。是我这个原经营者承担,还是新接手的人承担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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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个体工商户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从法律地位上来说,它并不像公司那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与经营者的个人财产紧密相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这就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当涉及个体工商户转让时,即便店铺已经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但对于转让前产生的债务,原经营者通常不能因为转让行为而免除责任。因为债务是基于之前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原经营者是当时经营行为的主体,所以一般情况下仍需由原经营者承担债务。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原经营者和新经营者可以通过转让协议对债务承担问题进行约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转让前的债务由新经营者承担,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他们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只在原经营者和新经营者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约定,仍然有权要求原经营者承担债务。原经营者在承担债务后,可以依据转让协议向新经营者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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