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玩扔石子,结果有一颗石子砸伤了路人,但不知道具体是谁扔的石子造成的伤害。现在路人要求赔偿,我想知道这种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
展开 view-more
  • #共同危险行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指的是多个人都实施了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危险行为,然而实际上只有其中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行为真正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却没办法确定具体是谁的行为造成了该损害。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有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当出现共同危险行为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时,如果能够明确找出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就由这个侵权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打个比方,在一场多人参与的足球比赛中,多名球员争抢球权时,有一个球员的踢踹动作直接导致了对方球员受伤,并且大家都能清楚地看到是这个球员的行为造成的伤害,那么该球员就需要对受伤球员进行赔偿。 但要是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所有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的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开头提到的扔石子例子来说,由于不能确定是哪一个人扔的石子砸伤了路人,所以参与扔石子的所有人都要对路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责任,就是指受害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责任的人进行追偿。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这个人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扔石子事件中,有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扔石子的方向、力度等因素不可能导致路人受伤,那么这个人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规则,旨在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实施危险行为的人更加谨慎行事。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避免实施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