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打官司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夫妻任何一方都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的一方是原告,另一方是被告。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起诉会有限制,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的原告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的原告六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现役军人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能起诉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确定好可以起诉后,要确定受诉法院,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等多种情况。之后要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同时,原告还得准备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 接着是审理阶段: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审理前的准备中,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等工作。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要是达成和好协议,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调解书;若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其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等,之后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可以陈述意见、出示证据等 。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是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一审作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依法解除。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自收到离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等法律规定。总之,打官司离婚流程相对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要求,如果对某些环节不明白,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