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败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了,现在胜诉了,对方败诉。但打官司请律师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律师费能不能让败诉的对方出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关于对方败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是谁委托了律师,就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这是因为,在法律上,聘请律师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权益而自主做出的选择,并不是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例如,在大多数普通的民事案件中,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当事人自己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就需要自己承担。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败诉方可能需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一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如果双方在签订的合同里,明确写了一旦发生纠纷并进行诉讼,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诉讼结束后,胜诉方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败诉方支付律师费。比如在一些商业合同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条款。二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比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这就意味着在这类案件中,胜诉方的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担保权纠纷案件等中,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可能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所以,当对方败诉时,要确定律师费由谁承担,需要先查看合同约定,再看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