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胜诉了律师费由谁承担?


在我国,关于案件胜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案件里,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当事人自己聘请律师所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来承担。这是因为,聘请律师是当事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自主做出的选择,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成本支出。例如,在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出借人请律师起诉借款人,即便最后出借人胜诉,其律师费也通常由自己承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胜诉方的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承担。 首先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败诉方需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诉讼中胜诉的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败诉方支付自己的律师费。比如,在一些商业合同中,双方会在条款中写明,若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其次是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类似的,在商标权、专利权侵权案件中也有相关规定。另外,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担保权纠纷案件等中,法律也有规定可以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案件胜诉后律师费的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等因素。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最好事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律师费的承担问题,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