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负责?


在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负责,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律师费就是当事人请律师帮忙处理法律事务要给律师的报酬。 一般情况下,按照律师服务的有偿性原则,律师费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的。这是因为法律认为,律师费是胜诉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支出的费用,不是说败诉方就必然得承担。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在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里,双方明确写了要是产生纠纷打官司,败诉方得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胜诉后,胜诉方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败诉方支付律师费。比如,合同里清楚写明‘若一方违约导致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对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这种约定就是有效的。 第二种情况是法律有明确规定。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律规定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比如部分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例如在一些侵权纠纷里,法律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侵权方的权益,就规定侵权方要承担被侵权方合理的律师费。 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约定,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律师费的承担可能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律师费的合理性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比如,败诉方存在明显过错,且胜诉方的律师费收取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法院可能会酌情让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 。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律师费在一定情形下可属于这里说的间接损失。所以,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负责,要依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裁决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