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干活摔骨折了该如何赔偿?


当工人干活摔骨折了,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人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还可能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工人与雇主之间是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要根据工人和雇主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来确定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工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如违反操作规范等,那么工人自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