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由谁承担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涉及一场官司,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律师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胜诉方出,还是败诉方出,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条文,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我国,关于律师费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遵循“谁委托谁负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请律师,律师费就由自己来支付。这是因为律师费属于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而自愿支出的成本,并非诉讼过程中必然产生的费用。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法律也规定了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著作权被侵犯的一方,其合理的律师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方违约时需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那么在发生违约纠纷时,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比如在一些金融借款合同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另外,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就可能包含律师费。 还有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所以在深圳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劳动者胜诉,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律师费的。总之,律师费承担的规则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离婚多年后,一方找了对象,会影响判决吗?
-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如何定义的?
- 中国保监会有权处罚外资保险公司吗
- 蹭了小区非停车位的车该如何定责?
- 资产管理公司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 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 纪检委是否有权利到家里去搜查?
- 城乡居民去世后社保能领到什么时候?
- 名下有车的情况下如何申请低保?
-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医药费怎么算?
- 起诉离婚怎么写?
- 结婚多久房子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烧伤三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 外资合资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职务侵占既遂后还有共犯吗?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怎样的?
- 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如何拟写?
- 离婚时哪些情况下房产不能分割?
大家都在问
- 离婚多年后,一方找了对象,会影响判决吗?
-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如何定义的?
- 中国保监会有权处罚外资保险公司吗
- 蹭了小区非停车位的车该如何定责?
- 资产管理公司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 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 纪检委是否有权利到家里去搜查?
- 城乡居民去世后社保能领到什么时候?
- 名下有车的情况下如何申请低保?
-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医药费怎么算?
- 起诉离婚怎么写?
- 结婚多久房子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烧伤三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 外资合资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职务侵占既遂后还有共犯吗?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怎样的?
- 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如何拟写?
- 离婚时哪些情况下房产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