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和右转弯车辆碰了谁来承担责任?


在直行和右转弯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中,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交通法规来判断。 首先,如果直行车没有违章行为,而右转车没有遵循交通信号或标志,那么右转车通常会被认定为事故的责任方。这是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比如右转车闯红灯右转撞上正常直行的车辆,右转车就要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直行车存在违章行为,例如闯红灯、未按照交通标志行驶,或者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等,那么直行车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另外,在无交通指示的路口,按照右侧先行的规则,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车还是转弯车,都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否则由未让行的车辆负全责。也就是说如果在这种路口,直行车没有让右侧的右转车先行发生碰撞,直行车可能担责;反之,右转车未让右侧直行车先行,右转车担责。 在有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应遵循交通信号或交警指挥,违反的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路口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那么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这些通行规定确定优先通行权,未遵守的一方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责任的划分最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发生事故后,双方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和调查事故。 相关概念: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用于引导和规范车辆、行人的通行。 右侧先行规则:在没有交通指示的路口,车辆要让右侧来车先行,以此确定通行顺序和避免碰撞。 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明确事故中各方责任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