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我有一套国有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现在打算过户给别人,但不清楚过户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卖方承担,还是买方承担,亦或是双方分摊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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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过户时涉及到的费用承担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国有划拨土地的概念。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土地。与出让土地不同,划拨土地在过户时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等额外费用。 对于过户费用的承担,通常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可以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自行约定各项过户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关于过户费用承担的约定最好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来确定。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通常由卖方承担,因为划拨土地变为出让土地,本质上是卖方的土地权益性质发生了改变。而像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相关规定,契税一般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一方,也就是买方缴纳;印花税则买卖双方都可能需要缴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对费用承担存在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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