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鉴定产生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要去做工伤鉴定。去鉴定机构得坐好几趟车,产生了不少交通费。我就想知道这笔交通费该由谁来出呢?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承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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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因工伤鉴定产生的交通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待遇和相关费用承担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时获得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费用承担则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工伤鉴定产生的交通费,但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和确定赔偿的重要环节,与工伤治疗紧密相关。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统筹地区内进行工伤鉴定,交通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用人单位有责任为职工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负责。比如职工去当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往返的公交、地铁等费用,用人单位应予以承担。 要是去统筹地区以外进行工伤鉴定,并且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交通费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过,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要先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等。例如,当地没有合适的鉴定机构,需要到外地进行鉴定,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交通费用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费用,包括工伤鉴定产生的交通费,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因未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而让职工遭受损失。总之,职工在遇到因工伤鉴定产生交通费的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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