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我现在负债累累,实在没能力偿还了,听说有个人破产制度,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个人破产,到底什么样的人符合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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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我国,目前个人破产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深圳为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从适用主体来看,这里强调是在特定地区居住并满足一定社保缴纳条件的自然人。从债务情况方面,必须是因为生产经营或者生活消费等合理原因,导致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自己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债务。比如某人在深圳居住且社保连续缴纳满三年,因创业失败欠下巨额债务,确实无法偿还,就可能符合申请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在申请个人破产时还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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