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样的人可以被认定为股东?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公司,想搞清楚在法律上什么样的人能被认定为股东。是只要出了钱就算,还是有其他的要求呢?我很担心之后因为股东身份认定的问题产生纠纷,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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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在法律层面,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可以被认定为股东。 首先,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可以被认定为股东。原始取得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在公司设立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实际出资的人,就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二是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比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新的投资者按照增资协议出资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 其次,继受取得股东资格的人也能被认定为股东。这种情况通常是通过转让、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当符合这些规定完成股权的转让时,受让人就成为公司的股东。对于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最后,善意取得股东资格也是一种情况。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要构成善意取得股东资格,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比如受让人受让股份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且转让的股份依照法律规定已经进行了登记等。 综上所述,通过原始取得、继受取得以及符合条件的善意取得等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人,在满足相应法律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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