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性质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土地划拨性质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但有一定的条件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解释一下划拨土地这个概念,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一般用于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意味着,购买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子,在交易时要经过政府审批,并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缴纳出让金。 举例来说,如果购买一套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要先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然后买家要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之后房子性质就可能变为出让性质,后续交易就和普通出让土地上的房子类似了。不过,也存在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况,这时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另外,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划拨土地性质房子的优点是,这类房子价格可能相对较低,对于购房者资金压力较小。缺点也很明显,购买时要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而且交易手续相对复杂,需要经过政府审批环节,如果审批不通过,交易就无法进行。 相关概念: 划拨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