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离婚彩礼三金归谁?
最近在处理离婚的事情,对于彩礼和三金的归属问题很困惑。我和对方结婚没多久,现在要离婚了,当初结婚时男方给了彩礼和三金,不知道离婚后这些到底该归谁,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结婚后离婚,彩礼和三金的归属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彩礼和三金通常被看作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它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 不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要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在这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要注意,后面这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时,彩礼可能要归还给男方。 对于三金,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男方赠与女方的,一般也归女方;要是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此外,在判定三金归属时,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男方是否主张权利、三金是否符合赠与要件、价值高低、双方在离婚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婚后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和双方家庭经济状况等。 总之,彩礼和三金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