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归谁?


在探讨孩子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归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房屋产权的登记制度,在我国,房屋的产权归属是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时,从法律层面来讲,孩子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通常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一旦赠与行为完成,即房产完成了过户登记到孩子名下,就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但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这些情形很少出现。 那么在离婚时,由于房产的所有权人是孩子,而不是夫妻双方,所以这套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夫妻离婚分割的财产范围仅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财产。而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已经不属于这个范畴。 不过,虽然夫妻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但在实际生活中,孩子通常未成年,需要由一方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会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基于监护权,抚养方可以对孩子名下的房产进行管理和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方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抚养方必须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来管理房产,不能随意处分该房产。如果抚养方擅自处分孩子名下的房产,给孩子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孩子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归孩子所有,夫妻双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同时,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依法履行对孩子房产的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