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归谁。我们购房资金来源比较复杂,有双方共同存款,也有双方父母的资助,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后购房在离婚时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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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购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购房时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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