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我们都很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孩子到底会判给哪一方,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考量因素吗?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法院通常会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像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此时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其次,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主要会考虑这些因素: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这些情形下该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 最后,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愿。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一切都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时,要把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最有利的决定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