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维权获得的钱给谁?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经过维权最终获得了一笔赔偿款。但现在家里人对于这笔钱该给谁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给患者本人,有人说给家属。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笔维权得来的钱到底应该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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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维权中,赔偿款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事故赔偿主要是对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害进行的补偿。 如果患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和意义的成年人,那么赔偿款通常是给患者本人。这是因为患者是医疗事故的直接受害者,赔偿款是对其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经济损失等方面的弥补。例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需要后续的康复治疗、生活护理等费用,这些赔偿款就是为了保障患者今后的生活和治疗所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的对象就是受害者本人。 然而,如果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因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那么赔偿款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患者的监护人,如父母、配偶等。他们代为管理赔偿款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赔偿款用于患者的治疗、生活等方面。但法定代理人不能随意处分这笔赔偿款,必须以维护患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另外,如果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不幸死亡,那么赔偿款一般会给到患者的近亲属。这里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赔偿款是对近亲属因患者死亡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的补偿。比如,患者死亡后,其家属可能需要承担丧葬费用,家庭也会失去患者的经济收入等,赔偿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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