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去劳动局告?

我在公司上班,公司最近老是延迟发工资,我心里很不安。我不清楚到底延迟多久算是违法,能去劳动局投诉。我就想知道具体拖欠多久就可以去劳动局告发这种行为,让公司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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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拖欠工资多久可以去劳动局告发这个问题,从不同角度来看有不同的情况: 首先,从一般的工资支付周期来讲,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比如,1月份的工资,正常情况下应该在2月底前发放,如果到3月1号还没发,从这个普遍的时间标准看,就可能构成拖欠,此时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这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其次,从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角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拖欠薪资是一种持续性的行为,其状态并未终止,因此,理论上劳动者可以随时对该行为进行投诉。 最后,如果企业确实困难,经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延迟发放30天。但如果没有经过这样的批准程序,超过约定支付日期就算拖欠,劳动者就有权向劳动局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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