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就可以告劳动局了?
我在公司上班,现在公司已经延迟发放工资一段时间了,我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我就想了解一下,到底工资拖欠多久,我就有权利去告劳动局,相关的流程和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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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若未在一个月内支付薪资,即视为拖欠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相关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限期补发;若薪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补足差额;若逾期仍未支付,将被处以应付金额50%至100%的罚款。 另外,需要注意投诉的时效问题。劳动者应在两年内找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会在7天内确定要不要立案调查。立案之后,60天之内应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再延长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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