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事故罪由谁来调查?


重大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罪名由谁来调查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重大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犯罪,通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公安机关有专业的刑侦力量和侦查手段,能够全面、深入地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当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可能涉及犯罪时,公安机关会介入,对事故展开调查。他们会询问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现场证人等,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情况。同时,公安机关还会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如病历、诊断报告、检验结果、医疗器械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和鉴定,来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虽然卫生行政部门主要侧重于对医疗事故进行行政处理,但他们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对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提供专业的医学意见和技术支持,协助公安机关更好地理解和判断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人民检察院在重大医疗事故罪的调查中也有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纠正。同时,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重大医疗事故罪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的行政调查中发挥一定作用,人民检察院则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起诉。这些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保障重大医疗事故罪的调查和处理依法进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