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的被申请人是谁?
我在处理一些票据相关的法律事务时,涉及到公示催告程序。我不太清楚在这个程序里被申请人是谁,比如我手里有一张汇票丢了,去申请公示催告,那谁会是被申请人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以便更好地处理后续的法律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公示催告程序是一种民事诉讼程序,主要用于解决票据等有价证券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问题。在这个程序中,通过法院的公告,催促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无人申报,法院就会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申请人可以依据该判决行使票据权利。
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的被申请人是谁呢?其实,公示催告程序具有特殊性,它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这是因为公示催告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并不存在明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申请人并不知道谁持有该票据,也就是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法院会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就进入了普通的诉讼程序,会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
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 人可以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判决公告后,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总之,公示催告程序在启动时没有被申请人,它是通过公告的方式来寻找可能的利害关系人。当有利害关系人出现并申报权利时,才会进入到有明确当事人的诉讼程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烂尾楼维权材料具体应该怎么写呢?
赌博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能提出赔偿吗?
开车撞到人后几天交警会联系?
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是否计入相关税金?
没有视频起诉会怎样?
跨省在单位上过班,社保怎么交?
失业金可以用来缴纳养老保险吗?
法院可以把钱划扣到法院名下吗?
孕妇不系安全带是否可以申诉?
行驶本丢了怎么办,需要挂失吗?
再审听证会之后多久会下判决书?
跳窗盗窃是否算入户盗窃?
入室盗窃电脑罪是怎么判的?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达成调解并主张系共同债务,该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加班工资是否适用于事业单位?
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是否存在期限?
财产保全是否能一直续保?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