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办事的人死了由谁负责?
我之前给了一个人一笔钱,让他帮我办件事,我们还没签合同。结果钱给他没多久,这人就意外去世了。现在事情没办成,钱也不知道该找谁要回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由他家人负责把钱还给我,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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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收钱办事但办事人去世的情况下,责任的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涉及到了合同关系。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双方达成的一种约定,一方提供服务或者做事,另一方支付报酬。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你和办事人没签书面合同,但你给了他钱让他办事,这可能构成了口头合同或者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如果办事人已经开始着手办事,并且产生了合理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需要从你给的钱里扣除。比如他为了办事已经支付了一些必要的成本,像购买材料、支付他人劳务报酬等。如果扣除这些合理费用后还有剩余,那么这笔剩余的钱应该返还给你。 关于由谁来负责返还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办事人的家人继承了他的遗产,那么他们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你的钱负责返还。如果家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就不用承担返还责任。 所以,你可以先和办事人的家人沟通,了解他们是否继承了遗产。如果继承了,要求他们在遗产范围内返还剩余的钱。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收集给办事人钱的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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