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欠款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这人突然去世了,我这笔钱还没收回呢。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他的家人来偿还这笔欠款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弄清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让其家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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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死亡后,是否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欠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家人继承了欠款人的遗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了遗产就得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钱,如果遗产价值10万,欠款15万,那么继承人最多还10万就行,多出来的5万如果继承人不愿意还,法律也不强求;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就不用还钱了。 其次,要区分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比如,欠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借,那么即使欠款人死亡,其配偶也有责任偿还。 如果是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通常是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如果是欠款人的个人债务,且家人没有继承遗产,那么家人一般没有偿还义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 家庭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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