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下水管道老化漏水该由谁负责?
我家楼上的下水管道老化漏水了,把我家天花板都弄湿了,墙皮也开始脱落。我找楼上邻居,他觉得不是他的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谁该负责,是楼上住户、物业,还是其他什么情况,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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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上下水管道老化漏水的问题中,责任的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房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如果下水管道属于保修范围,那么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 其次,超过保修期后,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下水管道老化漏水,物业通常有责任维修。因为物业收取了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物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这里的共用设施设备就包括下水管道。 最后,如果是楼上住户专属使用部分的下水管道老化漏水,那么楼上住户应当承担责任。这部分管道属于该住户使用和管理范围,对其负有维护和修缮义务。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你可以先和楼上住户友好协商,明确责任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物业介入调解。若仍然无法解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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