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由谁负责?
我家有个亲戚在服刑,最近听说他在监狱里发生了医疗事故。我们很担心后续的处理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是监狱方面,还是医院,又或者是其他主体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服刑人员发生医疗事故时,确定责任主体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对于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就医,如果发生了符合上述定义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就会比较复杂。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这表明监狱对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监狱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那么监狱通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监狱医院的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基本的诊疗规范,导致服刑人员受到损害,监狱就要为医生的过错行为买单。 然而,如果监狱将服刑人员送往社会上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责任主体则一般是该社会医疗机构。因为社会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患者的医疗安全负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如果社会医疗机构违反了这些规定,造成服刑人员人身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此外,在确定责任时,还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个专业的过程,会由专门的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确定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只有经过科学、公正的鉴定,才能准确地认定责任主体和责任大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