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被直行车撞了,责任归谁?


在判断过马路被直行车撞了谁的责任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交通法规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行人在过马路时遵守了这些规定,而直行车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比如超速、闯红灯、未避让行人等,那么直行车司机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例如,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正常过马路,且信号灯显示为绿灯,此时直行车冲红灯将行人撞倒,这种情况下直行车司机要负全责。因为行人有在绿灯时通过人行横道的合法权利,而直行车司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然而,如果行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比如在红灯时强行通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等,那么行人自身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直行车司机如果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由于行人突然出现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避让而发生碰撞,行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行人存在过错,机动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总之,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监控视频等证据来综合判断。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