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坍塌造成车辆人员死亡谁负责?
我开车经过一条道路时,道路突然坍塌,导致我的 车受损,我也受了重伤,同行的朋友不幸去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是道路管理部门,还是其他相关方?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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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坍塌造成车辆人员死亡的情况下,确定责任承担方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道路坍塌是因为道路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比如施工时偷工减料、未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等,那么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例如施工单位在建设道路时,对路基的压实度没有达到要求,导致道路在后期使用中出现坍塌,施工单位就要为此负责。
其次,道路的管理、维护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道路管理维护部门负有对道路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的职责,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比如没有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修复,导致道路坍塌,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道路管理部门发现道路有裂缝但未及时处理,最终导致道路坍塌,那么道路管理部门就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