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中谁是扣缴义务人?
我在做代收代付业务,比如帮别人收款再转给实际的收款人。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到底谁才是扣缴义务人呢?是我这个代收代付的人,还是实际的收款方,又或者是付款方?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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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收代付业务中扣缴义务人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单来说,就是有责任从他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上交给税务机关的人或单位。 在代收代付业务里,判断谁是扣缴义务人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业务实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代收代付仅仅是一种资金的流转行为,代收代付方并没有取得应税收入,那么代收代付方通常不是扣缴义务人。比如,企业A委托企业B代收客户的货款,企业B收到货款后原封不动地转给企业A,企业B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起到了资金中转的作用,没有获得应税收入,那么企业B一般不需要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然而,如果代收代付业务涉及应税行为,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应税行为和相关税法规定来确定扣缴义务人。例如,在劳务报酬的代收代付中,如果付款方支付劳务报酬给代收方,代收方再转付给实际提供劳务的个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里的支付所得是指实际承担费用并支付报酬的行为,所以通常付款方是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总之,在代收代付业务中确定扣缴义务人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业务的性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无法准确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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