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争议纠纷由谁来调解?
我家跟邻居家因为一块土地的边界问题产生了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闹得很不愉快。我们都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想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这种土地争议纠纷该由谁来进行调解,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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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土地争议纠纷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很多人都关心该由谁来进行调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这类纠纷可以找乡级人民政府来调解,他们离基层更近,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能更好地处理矛盾。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有处理此类纠纷的职责,如果乡级政府调解不了或者您对乡级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介入调解。 其次,对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纠纷,同样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为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往往涉及的利益更大、情况更复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资源和专业能力上更有优势,能够更妥善地处理纠纷。 此外,在实际调解过程中,除了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他们可以基于邻里关系等因素,对双方进行劝说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不过,他们的调解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如果调解不成,还是需要依靠政府部门来处理。 总之,土地争议纠纷的调解主体要根据纠纷的主体不同来确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可以找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单位之间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同时,村(居)委会也可以辅助调解。在遇到土地争议纠纷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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