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使用权70年后归谁?
我买了套房子,产权写着使用权70年。现在比较担心,70年之后这房子的使用权到底归谁呢?会不会我突然就没地方住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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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买房时提到的70年通常指的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使用权年限。房屋作为地上建筑物,其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这一点很好理解,就好比你自己花钱建造了一个东西,那这个东西肯定是一直属于你的。 但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我们买房实际上是获得了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不需要购房者主动去申请续期,它会自动延续下去。 不过,对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详细具体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情况中,国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制定相关政策。而且从立法的趋势和保障居民居住权益的角度来看,是会保障居民合理的住房权益的。所以,即便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购房者也不用过于担心失去房屋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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