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房子算谁的?
我最近正面临一个棘手的情况,我和女朋友打算结婚,我出钱买了房子,写的是女朋友名字。现在还没领证,我心里有点没底,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房子到底算谁的?是我的还是她的?要是以后有啥变故,这房子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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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房屋的归属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男方能够拿出充分证据,比如出资转账记录等,来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即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男方也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要是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还能要求女方返还购房的款项。 其次,如果能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男方因购房支出的费用会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此时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双方婚后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出资能证明是基于个人意愿给女方的赠与,且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房子可能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要是双方婚后约定房产为共同财产,那就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 另外,如果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没有另外约定,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有共同出资情况,可以根据出资比例协商共有或者一方补偿另一方。 所以,婚前买房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时,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或进行公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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