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应由谁缴纳?
我买了套商品房,开发商说契税得我自己交,可我觉得应该他们交。我不太清楚这个契税到底该谁来承担,想问问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购房者交还是开发商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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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这里所说的“承受”,通俗来讲,就是获得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购房者从开发商那里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产权承受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契税的缴纳主体是购房者,也就是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虽然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交易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者约定。比如,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会与购房者协商,由开发商代为缴纳契税。不过这只是一种代为办理的行为,契税的最终承担者还是购房者。因为这是基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约定,并不是改变了法律规定的契税缴纳主体。 此外,如果购房者不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清楚自己有缴纳契税的义务,并按照规定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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