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庭诉讼费由谁支付?

我最近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但是不太清楚开庭产生的诉讼费到底该由谁来支付。是我这个原告出,还是被告出,还是双方都要承担一部分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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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一般来说,诉讼费遵循“谁败诉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如果一方败诉,那么通常由败诉方来支付诉讼费。 这一原则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某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可能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双方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另外,如果是调解结案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诉讼开始时,通常是由原告先行垫付诉讼费。原告需要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如果原告逾期未交,可能会按自动撤诉处理。待案件审结后,再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最终的承担方。如果败诉方拒不支付诉讼费,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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