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人赔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涉及到赔付费用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些费用到底该由我来出,还是保险公司承担,或者有其他的情况。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开车撞人后赔付的费用到底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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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 #费用承担
  • #交强险
  • #商业险
  • #赔偿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人后,赔付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涉及到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保险,它的作用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其次,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付费用,那么就需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一种保险,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对受害人进行进一步的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会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付费用。比如,车主购买了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完后,剩余的合理赔付费用在50万元的限额内,保险公司会继续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都用完了,仍然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付费用,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车主自己来承担。此外,如果车主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所有的赔付费用都将由车主自行承担。例如,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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