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意外受伤由谁负责?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意外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还是雇主,还是其他什么人?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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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意外受伤后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临时工”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在法律层面,一般将其视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劳动者。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此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分别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临时工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比如通过临时雇佣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要根据雇主和临时工在意外事故中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分担。如果雇主存在过错,例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临时工自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操作规程等,也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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