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破产清算该怎么办?
我买了某房企的房子,付了首付还没交房,现在听说这个房企要破产清算,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房子会不会烂尾,我付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希望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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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于购房者、债权人等不同主体来说,应对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购房者对房屋拥有物权期待权。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即使房企破产,购房者的这一权益通常会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如果只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不过,此时购房者就成为了普通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普通债权的受偿顺序相对靠后。 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在破产清算中具有优先受偿权。 对于普通债权人,如材料供应商、金融机构等,他们的债权在房企破产清算中按照法定顺序受偿。首先要进行债权申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然后根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按比例获得清偿。但由于破产财产往往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债权人可能面临部分甚至全部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风险。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相关主体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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