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后购房者该怎么办?


当房地产企业破产时,购房者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了解自身所购房产的状态。如果房子已经建成并且完成了交割手续,那么购房者基本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尽快去办理相关的权证手续,这能从法律层面确定房子归自己所有。要是房子还没建好,也就是常说的烂尾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成了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所以,购房者需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比如已经支付的购房款,还有因开发商破产可能造成的预期损失等 。申报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这些材料能证明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关系以及你的付款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型购房者在某些情况下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这就意味着在破产财产分配的时候,购房者的债权有可能比其他普通债权先得到满足,不过可能排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之后。购房者作为债权人,还拥有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在会议上可以了解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到底怎么样,债务清偿计划是如何安排的,并且能表达自己对于权益保障的意见和诉求。 在整个复杂的破产程序中,如果购房者对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做,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律师帮忙分析自己的权利有哪些,以及可以采取哪些法律行动。如果破产企业有重整的可能,购房者要重点关注重整计划里对自己权益是怎么安排的;要是企业进入清算程序,那就要留意清算过程中的财产分配情况。 同时,购房者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即使走了破产程序,自己的权益也不一定能完全实现。所以要提前评估一下自己的财务状况,想好应对风险的办法。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企业破产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这些政策可能会影响购房者权益保护,所以要多关注。还要和破产管理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破产进程中有什么新情况,这样就能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应对策略。要是购房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应该得到的赔偿没拿到等情况,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执行异议等。 相关概念: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在房地产企业破产中,不同类型的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