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途中车祸误工费由谁来承担?

我在上班途中遭遇了车祸,现在需要在家养伤没办法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是肇事方,还是我所在的公司,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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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误工费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误工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少赚的那部分钱。 从交通事故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在上班途中的车祸中,对方车辆负有责任,那么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您的误工费。一般需要您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以及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以此来确定误工的时间和金额。 从工伤角度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在此次车祸中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单位需要支付您停工期间的工资,这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误工费。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竞合的情况。也就是说,既可以向肇事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同时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两者竞合的处理方式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支持双重赔偿,即您既可以从肇事方获得误工费赔偿,单位也正常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有的地方则采取补充赔偿原则,即先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 综上所述,上班途中车祸误工费的承担需要综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认定等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赔偿事宜,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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