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认定工伤前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还没去做工伤认定,但已经产生了不少医药费。我想知道在没认定工伤之前,这些医药费该由谁来出呢?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单位得负责?就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 #医药费
  • #工伤保险
  • #工伤赔偿
  • #劳动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认定工伤前,医药费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说,工伤认定就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定的行为。这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如果单位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合理医药费,通常是由单位先行垫付。这是因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并且在工伤认定流程中起到重要的衔接作用。 要是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也是对单位不及时履行义务的一种约束。 如果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职工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后续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所以,未认定工伤前的医药费承担要根据单位是否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