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后对方的交通费用由谁来赔偿?
我开车追尾了别人的车,责任在我这方。对方因为车辆维修期间无法正常使用,产生了一些交通费用,比如打车上下班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笔交通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个人赔,还是保险公司会赔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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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尾事故发生后,关于对方交通费用由谁赔偿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里涉及到的“交通费用”,其实就是在车辆因事故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期间,受害人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这是一种间接损失,但在法律规定中也是需要赔偿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在追尾事故中,如果是你的责任,那么对方因车辆无法使用而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你作为侵权人是有赔偿责任的。 接下来谈谈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如果你购买了相应的车险,比如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主要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过交强险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限额。商业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之后,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但是具体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对方的交通费用,还需要看你所购买的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有些保险合同可能会将这部分费用列为赔偿范围,而有些可能会有免责条款将其排除在外。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追尾事故且你负有责任,对方合理的交通费用一般是需要你承担赔偿责任的。若你购买了保险,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若不符合约定,就需要你自己掏腰包赔偿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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