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租使用房产由谁来缴纳房产税?
我有一处房产,免费给朋友使用了。现在税务部门让我缴纳房产税,但我觉得我没从这房产获利,应该是朋友交。我不太清楚无租使用房产的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缴纳房产税,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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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租使用房产的情况下,对于房产税的缴纳主体,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情况下,产权所有人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然而,对于无租使用房产这种特殊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当房产是无租使用时,使用人要按照房产余值来代为缴纳房产税。 这里所说的房产余值,是指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回到你所遇到的情况,虽然你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但由于是无租给朋友使用,按照上述规定,你的朋友作为使用人,应该依照房产余值代你缴纳房产税。不过,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在执行细节上会有一定差异,建议你可以进一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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