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租房子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我刚结婚不久,和爱人在外面租房子住。最近因为房租该谁出的问题产生了矛盾。我觉得两个人都有收入,应该一起承担,但爱人认为我是男人,就该我全出。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婚后租房子的费用到底该谁来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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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租房子费用由谁承担,这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质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从这个角度讲,租房子的费用,本质上是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支付。所以,如果双方都有收入,那么共同承担房租是符合夫妻财产共有原则的。 然而,法律也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对婚后财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并且明确了房租由某一方承担,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只要有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就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房租的承担主体。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又对房租承担问题产生分歧,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毕竟婚姻生活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既能解决问题,也有助于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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