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不满两周岁的,一般这个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有了更明确的想法,法律充分考虑到孩子的自主性和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尽量平衡双方的利益,有可能会判决父母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所以,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法院通常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