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由谁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该由谁来起诉。我担心如果我起诉会对自己不利,比如在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方面。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谁先起诉有没有什么特别规定,所以想问问离婚到底应该谁起诉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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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诉讼中起诉主体并没有严格限制,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只要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强调的是“夫妻一方”,这就表明双方在起诉离婚这件事情上具有平等的权利。 很多人会有顾虑,担心先起诉的一方会在离婚官司中处于不利地位,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但实际上,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事实和证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判决。在财产分割上,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一般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而不是看谁先起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也与谁先起诉没有关系。 所以,夫妻双方在决定是否提起离婚诉讼时,不必纠结于谁先起诉,而应该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诉求,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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