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谅解书应该由谁交给检察院?

我涉及一个案子,对方给我出了谅解书,可我不知道这谅解书该由谁交到检察院。是我自己交,还是让对方交,又或者是律师交呢?我不太懂这个流程,怕弄错了影响案子,想知道到底谁交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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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谅解书提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谅解书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书面文件。关于谅解书由谁交给检察院,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特定的主体。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将谅解书提交给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他们有权利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材料提供给司法机关,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职责,有权收集和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其中就包括谅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就说明辩护人有权利收集包括谅解书在内的相关材料并提交给检察院。 同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将谅解书提交给检察院。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出具的谅解书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他们向检察院提交谅解书,也是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虽然这里说的是报案和控告,但从广义上来说,被害人提交谅解书也是参与刑事诉讼的一种体现。 此外,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代为提交谅解书。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提交,此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律师等,来完成提交谅解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相关的诉讼行为,包括提交谅解书。 总之,谅解书的提交主体较为灵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都可以将谅解书交给检察院。选择合适的提交主体,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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